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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给水管的国家标准要求:
pe63,PE 80和PE 100材料制成的管道的国家标准
本标准适用于由PE63,PE 80和PE 100材料制成的供水管(见4.1)。管道的公称压力为0.32 MPa至1.6 MPa,公称外径为16 mm?1000 mm
本标准规定的管材适用于一般用途温度不超过40℃的压力水输送和饮用水输送。
产品规格
1产品规格
1.1本标准的管道是根据预期的50年使用寿命设计的。
1.2为了在20℃下运输水,Cmin = 1.25可以用作C的小值。有关从公式(1)获得的不同等级材料的设计应力的大允许值,请参见表3。
表3不同等级材料的设计应力大允许值
材料等级
设计应力的大允许值,Mpa
PE63
5
PE80
6.3
PE100
8
管道的公称压力(PN)与设计应力S和标准尺寸比(SDR)之间的关系为:Pn = 2s /(SDR-1)。 (2)
其中:PN和S均以MPa为单位。
对于由PE63和PE100级材料制成的管道,根据选择的公称压力和表3中的设计应力确定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分别符合表4,表5和表6的规定。管道系统的设计和用户可以采用更大的总使用(设计)系数C,并且此时可以选择具有更高公称压力等级的管道。